网游黑客被判刑案例_网游黑客被判刑案例视频
目录:
- 1、黑游戏官网被抓会判刑吗?判几年?
- 2、关于国内外的计算机犯罪的案例,以及它们的相关情况分析
- 3、违反刑法285条的案例
- 4、轰动的网络的黑客案有哪些?
- 5、西安破获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具体经过如何?
黑游戏官网被抓会判刑吗?判几年?
黑客行为视情节轻重处理。
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也没有危害公共秩序的,按一般违法处理,批评或者短期拘留。(比如在他人的页面上涂鸦之类)
扰乱社会秩序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按行政管理处罚条例相应条款处理,轻则拘留15天,重则3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篡改对外公告数据、涂鸦侮辱、煽动性字句等)
造成经济损失的,量刑参考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五千以上算犯罪,3到10年有期徒刑,有一个案例是170万判了12年。(篡改经济数据,破坏服务器数据等,不一定是为自己牟利才算,对对方造成损失也算)
涉及间谍行为,商业间谍情节严重判2到7年有期徒刑,军事间谍最高可以判死刑。
以上所有情形,受害人都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关于国内外的计算机犯罪的案例,以及它们的相关情况分析
1.2003年金融计算机网络犯罪典型案例-人民日报 (2003年12月8日)
[人民日报]
一名普通的系统维护人员,轻松破解数道密码,进入邮政储蓄网络,盗走83.5万元。这起利用网络进行金融盗窃犯罪的案件不久前被甘肃省定西地区公安机关破获———
2003年11月14日,甘肃省破获首例利用邮政储蓄专用网络,进行远程金融盗窃的案件。这起发生在定西一个乡镇的黑客案件,值得我们多方面关注。
他将犯罪的目光瞄准了邮政储蓄,利用网络窃取了83万余元,最终难逃法网……
10月5日13时12分,定西地区临洮县太石镇邮政储蓄所的营业电脑一阵黑屏,随即死机。营业员不知何故,急忙将刚刚下班尚未走远的所长叫了回来。所长以为电脑出现了故障,向上级报告之后,没太放在心上。17日,电脑经过修复重新安装之后,工作人员发现打印出的报表储蓄余额与实际不符。经过对账发现,5日13时发生了11笔交易、总计金额达83.5万元的异地账户系虚存(有交易记录但无实际现金)。当储蓄所几天之后进一步与开户行联系时,发现存款已经分别于6日、11日被人从兰州、西安两地取走37.81万元,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10月28日向临洮县公安局报了案。
县公安局经过初步调查,基本认定这是一起数额巨大的金融盗窃案,随即向定西公安处汇报。公安处十分重视,立即制定了详细的侦查计划,组成专案组,全力侦查此案,并上报省公安厅。
面对特殊的侦破任务,专案组兵分两路,一方面在省、市邮政局业务领导和计算机专家的协助下,从技术的角度分析黑客作案的手段以及入侵的路径;另一方面,使用传统的刑侦方法,大范围调查取证。
专案组首先对有异常情况的8个活期账户进行了调查,发现都属假身份证储户。此时,技术分析的结果也出来了,经过大量网络数据资料的分析,发现作案人首先是以会宁邮政局的身份登录到了永登邮政局,然后再以永登邮政局的名义登入了临洮太石邮政储蓄所。专案组对会宁邮政局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局系统维护人员张少强最近活动异常。暗查发现,其办公桌上有一条电缆线连接在了不远处的邮政储蓄专用网络上。专案组基本确认,张少强正是这起金融盗窃案的主谋。11月14日22时,张少强在其住所被专案组抓获。
经过审问,张少强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10月5日,张少强在会宁利用笔记本电脑侵入邮政储蓄网络后,非法远程登录访问临洮太石邮政储蓄所的计算机,破译对方密码之后进入操作系统,以营业员身份向自己8月末预先在兰州利用假身份证开设的8个活期账户存入了11笔共计83.5万元的现金,并在退出系统前,删除了营业计算机的打印操作系统,造成机器故障。第二天,他在兰州10个储蓄网点提取现金5.5万元,并将30.5万元再次转存到他所开设的虚假账户上。10月11日,张少强乘车到西安,利用6张储蓄卡又提取现金1.8万元。
至此,这件远程金融盗窃案告破,83.5万元完璧归赵。
为什么一名普通的系统维护人员,竟然能够闯入邮政储蓄专用网络,从容地实施犯罪……
案子结束了,但它留给我们的思索没有结束。
从5日案发,到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中间有整整23天的时间,足以让一名有准备的罪犯逃之夭夭。在这段时间内,邮政储蓄专用网络依然处在门户大开状态,如果张少强再起贼心,很有可能损失会更大。
张少强今年29岁,毕业于邮电学院,案发前仅是会宁县邮政局的系统维护人员,谈不上精通电脑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而邮政储蓄网络的防范措施不可谓不严:邮政储蓄使用的是专用的网络,和互联网物理隔绝;网络使用了安全防火墙系统;从前台分机到主机,其中有数道密码保护。究竟是什么原因,能让张少强如此轻易得手。
分析整个案例,不难看出,是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淡薄,才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局面。案发前,张少强私搭电缆,从来没有人过问,更没有人阻止,让他轻易地将邮政储蓄专用网络置于自己的掌握之中。而另一方面,临洮县太石镇的邮政储蓄网点竟然一直使用原始密码,不仅没有定期更改,也没有在工作人员之间互相保密,于是张少强很轻松地就突破了数道密码关,直接进入了操作系统,盗走了83.5万元。而且,当工作人员发现已经出了问题时,还认为是内部网络系统出了故障,根本没有想到会有网络犯罪的情况发生。
这件案子让我们警觉,使用网络的工作人员,甚至包括某些行业的专业人员在内,缺乏基本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才让黑客有机可乘。
甘肃省今年已立案查处了51起网络犯罪案件。警方提醒:必须强化网络安全意识……
当前,网络的应用在社会生活中已显得举足轻重。与此同时,从1986年我国发现首例利用计算机犯罪案件以来,涉及计算机网络的犯罪逐年大幅度上升。
据甘肃省公安厅网监处的马电行处长介绍,甘肃省近年来网络犯罪的数量几乎是成倍增长,今年已经立案查处了51起相关案件,而且据他估计,还有相当数量的案件当事人并没有报案。
在这些网络犯罪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使用者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在张少强案结案之后,甘肃省公安厅网监处的叶弘副处长曾经感叹道:“我们处总共只有60多个网络警察,负责全省的网络安全工作,但是一多半的警力都浪费在抓一些简单的案子上面。”公众缺乏网络安全防范意识,重应用轻管理,尤其不重视网络安全问题。即使是某些涉及到民生的行业也是如此,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负责的管理人员保密意识不强,普通的工作人员又缺乏专门的安全防范知识,当犯罪发生时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这些都造成了网络领域内犯罪现象的急剧增长。
网络安全专家把网络犯罪归纳为五性:隐蔽性、智能性、连续性、无国界性和巨大的危害性。张少强案也告诉我们,网络联结的广阔性一旦管理不善,可能就成了它的弱点,即使这种管理不善是在一个偏僻乡村的网点,它也可能成为黑客进入网络核心的一条捷径。
如果网络是无处不在的,那么,它的安全管理也应该是无处不在的。
世界上第一例有案可查的涉计算机犯罪案例于1958年发生于美国的硅谷,但是直到1966年才被发现。1中国第一例涉及计算机的犯罪(利用计算机贪污)发生于1986年,而被破获的第一例纯粹的计算机犯罪(该案为制造计算机病毒案)则是发生在1996年11月2。从首例计算机犯罪被发现至今,涉及计算机的犯罪无论从犯罪类型还是发案率来看都在逐年大幅度上升,方法和类型成倍增加,逐渐开始由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犯罪向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发展,并呈愈演愈烈之势,而后者无论是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是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方面都远远大于前者。正如国外有的犯罪学家所言,“未来信息化社会犯罪的形式将主要是计算机犯罪,”同时,计算机犯罪“也将是未来国际恐怖活动的一种主要手段
其他相关文章:
;LogID=943
....................................................................
朋友就跟你找了这麼多啦,找得好辛苦呀,给分吧.
违反刑法285条的案例
赵吉操纵证券价格交易案---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抬高股票价格获利的行为如何处理?(《刑事审判参考》第七辑),案例及其处理方法如下: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吉吉,男,29岁,上海市人,大专文化程度,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上海零陵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交易清算员,1999年7月1日被逮捕。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吉吉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吉吉为了抬高股票价格,以便其本人及朋友能在抛售股票时获利,利用计算机侵入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以下简称三亚营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部待发送的委托数据进行修改,以致“兴业房产”和“莲花味精”两种股票的价格被抬高。赵吉吉及其朋友乘机抛售股票获利数万元,而三亚营业部因此遭受29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赵吉吉的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还应当责令其给被害单位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赵吉吉辩称:关于“莲花味精”股票在4月16日下午开盘时涨停(即股票价格上涨至前市该种股票收盘价格的一定比例时,股市采取的停牌限制上涨措施)一事,我没有明确告诉过高春修,其抛售“莲花味精”股票,与我无关。
赵吉吉的辩护人辩称:赵吉吉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修改,对其行为应当按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高春修买卖“莲花味精”股票,与赵吉吉的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赵吉吉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对造成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也表示愿意尽力赔偿,故对赵吉吉应当从轻处罚,并应当适用缓刑。另外,被害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原因,除与赵吉吉的行为有关以外,强制平仓也是一个原因,因此该损失不能都由赵吉吉赔偿。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赵吉吉曾受过电子专业的高等教育,且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交易的经历,谙熟证券交易的电脑操作程序。
1999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赵吉吉到被害单位三亚营业部的营业厅,通过操作专供客户查询信息所用的电脑终端,非法侵入三亚营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现该系统中的委托报盘数据库未设置密码,即萌生了通过修改该数据库中的数据抬高上市股票价格,以便使自己在抛售股票时获利的念头。4月15日,赵吉吉再次通过三亚营业部的电脑侵入该营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先复制下委托报盘数据库,再对该数据库进行模拟修改。当修改获得成功后,赵吉吉即决定次日实施。为了炫耀自己具有操纵股市变动趋势的“能耐”,赵吉吉示意股民高春修先购进“莲花味精”股票,待该种股票价格上扬时,抛售获利。
4月16日中午股市休市时,被告人赵吉吉在三亚营业部的营业厅里通过操作电脑终端,对三亚营业部准备向证券交易所发达的委托报盘数据内容进行了修改,将周某等5位股民买卖其他股票的数据,均修改成以当日涨停价位委托买入“兴业房产”198.95万股、“莲花味精”298.98万股。当日下午股市开盘时,上述修改过的数据被三亚营业部发送到证券交易所后,立即引起“兴业房产”和“莲花味精”两种股票的价格大幅度上扬。赵吉吉乘机以涨停价抛售了其在天津市国际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帐户上的7800股“兴业房产”股票,获利7277.01元。股民高春修及其代理人王琦华也将受赵吉吉示意买入的8.9万股“莲花味精”股票抛出,获利8.4万余元。由于拥有这两种股票的股民都乘机抛售,使发出买入信息的三亚营业部不得不以涨停价或接近涨停价的价格买入,为此需支付6000余万元的资金。三亚营业部一时无法支付此巨额资金,最后被迫平仓,遭受经济损失达295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为三亚营业部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为证明上述指控,公诉人提交了如下证据。
1.被告人赵吉吉的履历和赵吉吉原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赵吉吉毕业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应用电子专业,曾先后在两家从事证券交易的单位工作,熟识证券行业计算机操作业务。赵吉吉的供述也印证了上述事实。
2.三亚营业部1999年4月16日的报案材料、4月19日的“分析报告”证实:三亚营业部经对其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委托报盘的数据库先后在3月31日、4月15日、4月16日被“黑客”多次侵入。“分析报告”还反映,4月15日“黑客”曾经复制过数据库,并进行删除和修改。被告人赵吉吉的供述与上述情况反映相符。
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的资金帐户对帐单证实:被告人赵吉吉在该帐户有7800股“兴业房产”股票。印证了赵吉吉关于想使自己原先购入的7800股“兴业房产”股票在抛售时能减少损失的供述。
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技术部经对三亚营业部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后作出的情况分析和三亚营业部电脑操作人员周斌的证言证实:三亚营业部计算机系统的委托报盘数据库未设置密码,只要掌握一般计算机知识和了解证券行业计算机系统特点,便可侵入并对其中数据进行修改。证实的情况与被告人赵吉吉的供述一致。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的侦查实验情况记录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的“关于三亚营业部计算机系统中委托报盘数据库被侵入并被修改数据的现实可行性结论”鉴定书,与三亚营业部的“分析报告”和被告人赵吉吉的供述相符。
3.三亚营业部对其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的结果、该部4月16日的现场监控录像带以及被告人赵吉吉所在单位的同事王洋、刘景亚对监控录像带中人物图像指认的结果证实:赵吉吉在4月16日中午到过三亚营业部营业厅,通过操作计算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将待发送的周某、李某、周某某、严某某、屠某某5位股民委托买卖其他股票的报盘数据作了修改。
将5位股民的原始委托数据查询单与被修改的数据进行对照后证实:股民周某某、李某原于4月16日委托买卖“审能股份”、“丰华圆珠”的数据,被改为以涨停价10.93元分别买入“兴业房产”99.9万股和99.05万股;股民周某某、严某某、屠某某原于4月16日委托买卖“金健米业”、“岁宝热电”和“福建水泥”的数据,被修改为以涨停价12.98元分别买入“莲花味精”99.99万股、99.03万股和99.96万股。5位股民委托报盘数据被修改的内容,与被告人赵吉吉的供述相吻合。
4.股民高春修的陈述证实:被告人赵吉吉在4月14日告知其“莲花味精”股票会在16日下午涨停,可以买进一些。于是,他在4月15日嘱其代理人王琦华买进了“莲花味精”股票7.9万股,王琦华本人也跟着买进同样股票1万股。高春修的陈述得到王琦华证言的印证。高春修、王琦华的证言还证实:4月16日下午股市尚未开盘,即以涨停价委托卖出在4月15日买入的“莲花味精”股票。赵吉吉供认,曾叫高春修事先买些“莲花味精”股票。
5.三亚营业部的报案报告和5位股民的交割单、三亚营业部财务人员孙春皎关于其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陈述、被告人赵吉吉抛出“兴业房产”的交割单和股民高春修及其代理人王琦华的证言证实:赵吉吉非法修改数据后,即电话通知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将其名下的7800股“兴业房产”股票卖出;被赵吉吉修改过的数据在当日下午股市开盘时,即被发送到交易所,两种股票的价格不久即被抬高至涨停价位,引起这两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大幅上扬,出现异常波动;有总价格6000余万元的近500万股的两种股票被三亚营业部买入,最后导致平仓,造成该营业部29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扣除公安机关追回的部分损失外,尚有240多万元无法追回。同时,这些证据也反映了赵吉吉、高春修等人乘机抛售股票从中获利的事实。
以上证据经审查和庭审质证,能够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
随着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已经被广泛使用。同时,涉及计算机的各种犯罪也逐渐增多,日渐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一种因素。因此,依法惩治针对计算机和使用计算机进行的各种犯罪,已成为刑法的重要任务。
被告人赵吉吉身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理当自觉执行证券管理制度、维护证券交易秩序,但其为了使自己和朋友所持的股票得以高价抛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竟利用修改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数据的方法,人为地操纵股票价格,扰乱股市交易秩序,给三亚营业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赵吉吉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赵吉吉违法所得的7277.01元,应当予以追缴;依照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给被害单位三亚营业部造成的经济损失,赵吉吉应当赔偿。
注释: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立的安全保护制度。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其中第(四)项将“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规定为犯罪情形之一。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被告人赵吉吉的整个行为,从现象上看是非法侵入了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了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致使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部分信息遭到破坏。这些表像,与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相似。但是赵吉吉并非以破坏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立的安全保护制度为目的的实施犯罪行为,其行为主观上是想在引起股票价格异常上涨时抛售股票获利,客观上引起了股市价格的异常波动,结果也确实使自己及朋友获得了利益,而给三亚营业部造成295万余元的损失。赵吉吉的犯罪,虽然使用的手段牵连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侵犯的客体是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所保护的国家对证券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构成的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不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股民高春修于4月15日买进数万股“莲花味精”股票,在4月16日午市开盘前即以涨停价位委托抛出,其委托的价格与开盘后出现的涨停价位相符。因此,高春修关于是被告人赵吉吉让其买进该股票的证词,是可信的。赵吉吉关于高春修抛售股票与其无关的辩解,赵吉吉的辩护人关于高春修买卖“莲花味精”股票与赵吉吉的行为没有必然因果关系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
由于被告人赵吉吉修改了数据,以致被害单位三亚营业部发出了错误的买入信息,从而遭受经济损失。从表面上看,三亚营业部似乎是因无力支付而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但根本原因却在于赵吉吉的扰乱股市行为。赵吉吉理应对三亚营业部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责任。赵吉吉的辩护人提出强制平仓是遭受经济损失的原因之一,因此该损失不能都由赵吉吉赔偿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赵吉吉虽是初犯,但犯罪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并且给被害单位造成的绝大部分经济损失至今仍未挽回,故赵吉吉的辩护人要求对赵吉吉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鉴于赵吉吉归案后交待问题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为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惩治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犯罪行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11日判决:
一、被告人赵吉吉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二、被告人赵吉吉赔偿被害单位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497604.62元。
三、追缴被告人赵吉吉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277.01元,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吉吉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刑法第285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轰动的网络的黑客案有哪些?
1988年,美国芝加哥银行的网络系统就曾受到一名“黑客”的袭击,这名“黑客”通过电脑网络,涂改了银行账目,把7000万美元的巨款转往国外,从而给该银行造成巨大损失。无独有偶,1995年8月,俄罗斯圣彼得堡的花旗银行遭受了同样的厄运,一名“黑客”使用同样的手法从该银行偷走了40万美元。前不久,英国也发生了一起轰动整个大不列颠岛的重大泄密事件。一位电信公司的电脑操作员,通过公司内部的数据库,窃走了英国情报机构、核地下掩体、军事指挥部及控制中心的电话号码。据说,连梅杰首相的私人电话号码也未能幸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位21岁的阿根廷男青年,利用家里的电脑,通过国际互联网络线路,进入到美军及其部署在其他国家机构的电脑系统中漫游了长达9个月的时间。这名青年说:“我可以进入美国军方电脑网……,可以到任何一个地方去漫游,也可以删除任何属性的信息。”直到1996年3月,这位“黑客”才被有关部门查获。在众多引起轰动的网络“黑客”案中,还有一起令美国人至今心有余悸的事件。那是在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合并之前,前联邦德国的几名学生利用电脑网络,破解了美军密码,并将窃取的美国军事机密卖给了前苏联的克格勃,此事曾令美国军方震惊不已。上面这些事件说明,随着全球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一个国家的指挥系统、金融系统、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贸易系统和医疗系统等都将会变得更易受敌对国和可能的“黑客”——比如说,精于计算机操作的十几岁的年轻人的袭击,特别是有关国家安全的国防系统更是如此。据统计,仅1995年一年,美国空军的计算机网络就曾受到至少500次以上的袭击,平均每天达14次以上;而作为拥有12万个计算机系统的美国军事中心五角大楼,则在目前以至未来所面临的威胁将会更大。
1998年2月26日,有人突入美国国防部——五角大楼的计算机网络,浏览了里面的一些非绝密信息。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出使巴格达斡旋成功使美国的“沙漠惊雷”没能炸响,而一场对付“黑客”的战争已经在美国打响。
同年,2月25日,美国国防部副部长哈姆雷向新闻界公布,在过去的两星期里,五角大楼的军事情报网络连续遭到计算机“黑客”系统入侵。这次“黑客”入侵正值敏感时期,这条消息立即成为第二天美国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
哈姆雷说,“黑客”光顾了11个非保密军事网络,其中包括4个海军计算机网络和7个空军计算机网络,网上有后勤、行政和财务方面的信息。“黑客”们浏览了这些信息后,在网络里安插了一个名为“陷井盖儿”的程序。安插了这个程序,他们以后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自由进出这些网络。五角大楼的计算机系统遭到“黑客”的袭击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但这次不同于往常。“黑客”们似乎在打擂台,通过入侵这些系统比试高低。哈姆雷说,这是五角大楼迄今发现最有组织和有系统的网络入侵事件,它“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美国国防部和联邦调查局发誓,不挖出“黑客”誓不罢休。
美国加州有一叫圣罗莎的小镇,镇上有一个名叫Netdex的因特网接入服务公司。它规模不大,只有3000用户。“黑客”们就是在这儿露出了狐狸尾巴。
1998年1月中旬,Netdex公司所有人兼总经理比尔·赞恩发现服务操作系统被“黑客”更改了,立即报告美国联邦调查局和匹茨堡卡内基一梅隆大学计算机紧急反应小组(CERT)。
联邦调查局特工和CERT网络人员经过几星期跟踪调查,找到了“黑客”的下落。他们本来可以堵上操作系统中的漏洞,但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他们没有这么做,而是决定冒一次险,把门继续敞开“一会儿”。这一敞就是6个星期。
在这6个星期里,来自美国东海岸和旧金山本地的20多名联邦调查局特工一天24小时密切监视着入侵者在网上留下的“脚印”。这些脚印清晰地指向美国政府、军队、国家图书馆、实验室和大学的网址。起初联邦调查局认为,这些入侵者可能是潜在的恐怖分子。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联邦调查局摸清了“黑客”的行踪。2月25日,联邦调查局计算机犯罪侦查小组带着两张搜查证,分乘6辆小汽车,向旧金山以北120公里、仅有5500人的小镇——克洛弗代尔进发。
晚上8时30分左右,一干人马抵达这个青山环抱的小镇。在当地警察的支援下,他们立即包围了一座平房住宅。他们冲进屋内,发现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正忙着入侵五角大楼的非保密计算机网络!
在搜查过程中,镇上的警察封锁了镇中心南边的一条街道。对这座平房的搜查持续了2个小时。随后,他们又搜查了另一座房子,这家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也被怀疑参与了入侵五角大楼的网络系统。由于这两个男孩的年龄太小,联邦调查局没有逮捕他们,但收缴了他们的计算机、软件和打印机。
去年,这两个男孩一道参加了计算机学习班。他们的计算机水平连计算机专家也感到吃惊。赞恩说,“我们实际上是同他们进行在线战争。我们监视他们,他们也知道我们在监视他们。他们使劲恢复他们的软件文档,快到我们来不及消除这些文档。”
但联邦调查局追捕“黑客”的行动并没有就此结束。一切迹象表明,这些少年“黑客”的后面还有一只“黑手”。
赞恩说,他通过分析注意到几种不同的“黑客”行动方式。这一案件最有趣的方面之一是入侵技术惊人的高超,而又有大量业余者才会犯的错误。这就是说,有更高级的专家向这些孩子提供入侵计算机网络的工具。他说,“黑客”并不是在键盘上猜你口令的人。他们编写并使用别人计算机的程序。另外,赞思曾收到大量电子邮件垃圾。他说,“这些人行事有条不紊,很有次序。如果说这事(入侵五角大楼的网络)仅仅是几个毛孩子干的,我会感到非常吃惊。肯定还有人,这些孩子只是被人利用而已。”
联邦调查局特工正在积极展开调查,希望找到进一步的线索,揪出那只“黑手”。
在不到一个月之后,以色列警方于3月18日逮捕了一名入侵美国国防部及以色列议会电脑系统的超级电脑“黑客”。
这名以色列超级电脑“黑客”现年18岁,其网上用户名为“分析家”。以色列警方发言人琳达·梅纽因说,警方同时还逮捕了另两名18岁的同谋。
“黑客”被捕后,美国司法部发表声明透露,“分析家”真名为埃胡德·特纳勃。美国司法部长雷诺说,“分析家”的被捕是对所有试图入侵美国电脑系统的“黑客”发出的警告。美国对此类电脑袭击事件十分重视。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美国中央情报局对这个超级电脑“黑客”展开了调查,并向以方提供情报,最终协助以方逮捕了“分析家”。
人们估计“分析家”很可能是美国中央情报局日前逮捕的两名加利福尼亚少年的网上导师。美国五角大楼说,这批电脑“黑客”侵袭的对象是美国国防部、美国海军军事中心、美国航空航天局及一些大学电脑系统的非机密人员名单及工资表。加州索诺马镇被捕的两名少年中一个称,他已进入了200个美国学院电脑系统。
由于同一系统资源共享,侵袭非机密系统也可能调出机密资料,因此以“分析家”为首的这批“黑客”的存在令美国国防部大为不安。美国国防部副部长约翰·汉姆莱说,这是至今五角大楼发现的“最有组织和有系统的”电脑入侵案。
美国电脑专家丹·贾斯帕与加州圣罗萨的一个网络服务商首先发现了这个网上“黑客”——“分析家”的存在。正是贾斯帕协助美国中央情报局查获了据称是“分析家”指导下的两个加州“黑客”。
被捕后,“分析家”及其同伙被拘押在特拉维夫南郊的贝特亚姆警察局。警方没收了他们的护照。
“黑客”——“分析家”在被捕前接受一家网上杂志的采访时称,他入侵电脑系统并不犯法,甚至对侵袭对象“有益无害”。“分析家”说,他经常帮助他侵袭的服务器修补漏洞,他暗示“一个有恶意的‘黑客’所做的则远胜于此。”
至此,海湾战争期间对美国五角大楼的“黑客”入侵追捕告一段落。
“黑客”的出现,使人们对网络系统安全的信心产生了动摇。专门开发对付病毒方法的S&S国际公司的艾伦·所罗门认为:“不论你上多少道锁,总会有人找到办法进去。”美国众院议长纽特·金里奇也曾在一次会议上指出:“网络空间是一个人人都可进入的自由流动区——我们最好做好准备,以便应付我们做梦也想不到的对手在各个领域的发明创造力。”这说明,在未来信息领域的斗争中,网络“黑客”将是最可怕、最难对付的敌手之一。
有矛就有盾,难对付也要想办法对付。目前世界各国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加装密码软件。这种软件是一种由40位信息量组成的程序,可分别为文本、图像、视频、音频等加密,使用简便,安全性强。但“道”高,“魔”更高。自1995年8月以来,这种密码软件接二连三地数次被破译,甚至是新推出的更加安全的新一代软件,也仍被两名对密码学感兴趣的加州伯克利大学的研究生发现了其中的漏洞。目前,计算机网络的使用者们已经把对网络安全问题的关心提到了首位,迫切希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公司能够开发出更加安全可靠的“密钥”,以使人们对网络的安全性达到信赖的程度。
进入90年代,随着网络“黑客”袭击案例的增多,美军在加强电脑网络防护能力、防止外来“黑客”入侵的同时,又在积极筹建“主动式黑客”部队,即组建一支类似“黑客”的“第一代电子计算机网络战士”,这些“网络战士”将以计算机为武器,用键盘来瘫痪敌人,操纵敌人的媒体,破坏敌人的财源,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争目的。
除美国外,目前其他发达国家也在积极加强网络的安全性建设。1995年夏天,北约从联合国维和部队手中接管了波黑的维和行动权,它进驻波黑后的首项任务就是安装了一个巨大的通信网络。这个网络在对波黑塞族实施空中打击行动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作战计划就是通过这个网络来传送的。但是,随着联网的军用网络节点的日益增多,网络安全性问题也就变得日益突出。为此,参战的北约各国又加紧给这套网络系统加装了“防火墙”和其他数据安全措施。
可以预见,在未来的战争中,如何利用计算机网络——这柄锋利的双刃剑,将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之一。
西安破获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具体经过如何?
8月17日16时许,随着载有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车辆开进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大院,历时近半年的“3·30”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正式告破。这个由高智商、专业化网络技术人员组成的黑产不法团伙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西安市反诈骗中心初步侦查发现该团伙所涉案件的案值高达6亿元。据悉,这也是迄今为止国内同类案件的最高案值。
今年3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到受害人张某报警,称其个人电脑疑似被非法入侵,大量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一夜之间被洗劫一空,市值达上亿元。因案情重大,且此类新型案件在陕西尚属首例,陕西省公安厅将此案作为2018年全省严打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在陕西省公安厅的指导下,西安市公安局组织刑侦局、经开分局及市局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专案组经过初步调查确定,此案属新型网络技术黑产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高超的网络黑客技术,在受害人没有任何操作的情况下,远程控制盗取安全性较高的虚拟货币账户,而且几乎没有留下任何作案痕迹,在全国也属罕见案例。
专案组面临的可谓是一道前所未有的“难题”:国内几乎没有已经破获的同类案件可以效仿;虚拟货币极其复杂,技术尖端且交易平台都在国外;嫌疑人手段高超,留下的线索和可以搜索的途径几乎为零。
专案组通过国内外各种渠道进行了广泛的协调沟通,终于通过虚拟货币的流向,发现不法分子将涉案资金不断拆分、层层转移。专案组先后共调取3万余条线索信息,从中不断进行筛选和研判。专案组派出大量警力,奔赴全国多个省市,行程达两万余公里。最终,在国内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的大力协助下,经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嫌疑人周某浮出水面。
为摸清作案过程及团伙成员,掌握并最终固定嫌疑人的涉案证据,专案组围绕周某开展了两个月的艰苦工作,最终锁定了此团伙其余两名成员,分别在北京、吉林长春活动的成员崔某和张某。
3名嫌疑人活动在全国不同省市,相隔千里,且为高智商团伙,反侦查意识极强。专案组为确保收网行动成功,多次召开专案会议,反复推敲抓捕方案。8月初,专案组兵分三路赶赴湖南、吉林、北京开展抓捕工作。
8月15日,抓捕时机成熟。在湖南、吉林、北京警方的大力配合下,3个抓捕组同时展开行动,将3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作案经过。
经讯问,3名嫌疑人均为高级黑客,曾供职于国内知名网络科技公司。该团伙通过多次非法入侵、控制公司企业和个人网络系统,获取大量违法收益,初步侦查的涉案金额已达6亿元。嫌疑人在作案得手后,通过分批抛售部分虚拟货币后提现,并将这些钱财用于购买高档别墅、高端汽车以及理财产品等。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